为了规范图书馆工会经费开支,管好、用好工会经费,更好地为图书馆职工服务,为发展图书馆事业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湖北经济学院工会有关规定,结合图书馆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经费来源
(一)学校工会下拨的职工活动经费
(二)图书馆工会会员上缴会费的返回款
(三)图书馆工会集体获奖奖金
(四)图书馆行政资助经费。
二、经费使用范围与标准
(一) 集体活动支出
用于学校工会和图书馆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春游等各种集体活动开支。
(二) 职工福利支出
1、会员职工福利支出
(1)会员伤病住院慰问金(标准300元)
(2)会员生育慰问品金(标准300元)
(3)会员直系亲属丧事慰问金(标准300元)
(4)会员其他需慰问事宜经工会委员会商议后支出
2、非工会会员职工福利支出
享受会员标准的50%。
(三)奖励支出
用于以工会名义组织参加的馆内、学校、地市及省级各种竞赛活动的奖励开支,标准为:
省级、地市级、学校:原则上按1:0.5配套奖励
馆内:一等奖(第一名)100元;二等奖(第二名)60元;三等奖(第三名)50元;优秀奖(或纪念奖)30元
三、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1、经费在学校会计核算中心建帐,由图书馆办公室统一管理,图书馆工会委员会指定专人记账
2、经费支出情况每年向会员公布一次。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