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接受捐赠文献管理办法

发布者:图书馆发布时间:2026-04-30浏览次数:10


一、接受符合以下条件捐赠文献并纳入馆藏

1.为正式出版物,也酌情接受一些有较高学术价值以及较高收藏价值的非正式出版物。

2.图书内容符合本校教学科研范围,具有学术参考价值。

3.所赠文献适合高校师生阅读研究,内容健康向上。

4.为本馆缺藏,或本馆复本量不足之图书,复本以1-5册为宜。

5.本校师生、校友本人撰写、翻译、编辑、参编的正规出版物,含专著、译著、文集、作品集、小说、工具书等。

6.捐赠书籍要求外观整洁,无缺页、坏页、污损、涂画等。

7.其他符合本馆馆藏发展规划的文献。

二、以下文献不得纳入馆藏

1.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悖的文献。

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法、著作权法、版权法及相关法律的文献。

3.基本上不具备学术参考价值的文献。

4.其它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规划的文献。

三、对捐赠文献的处理

被收藏的文献将归湖北经济学院图书馆所有并纳入馆藏系统,供读者阅览。对于不符合收藏标准的文献,图书馆将以合适的方式妥善处理,无须再知会、寄还捐赠者。

四、捐赠方式

1.到馆捐赠:湖北经济学院图书馆资源建设部(图书馆三楼T-313)。

2.邮寄捐赠:湖北省武汉市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湖北经济学院图书馆资源建设部  027-81977056    邮政编码:43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