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图书超期滞纳金免除的管理办法

发布者:图书馆发布时间:2016-04-29浏览次数:4543

为了进一步推广阅读,提高图书流通率,鼓励读者多读书,读好书,倡导读者体验图书馆的服务,我馆将于429日起,对逾期还书的读者根据逾期的天数选择免除滞纳金的方式。具体实施细则如下:

1、图书逾期10天以内的读者,需在总服务台借阅指定的推荐图书,根据超期册数借阅同等数量的推荐图书,方可恢复借阅权限。读者还书时需递交推荐图书的读后感。

2、图书逾期10天以上的读者,需在馆内做义工才能免除滞纳金,逾期10天以上的读者须做义工2小时,逾期20天以上的须做义工3小时,依次类推;

3、有图书遗失的读者,请购置与原书相同版本的图书进行赔偿,无法买到原版的读者依据《图书馆文献保护规章制度》规定进行赔款,并按每册3元交纳图书加工费,遗失图书的逾期滞纳金可以免除。

逾期还书读者免除滞纳金操作流程:

1、图书逾期10天以内的读者

在总服务台选择推荐图书借阅 → 恢复借阅权限 → 完成读后感 → 还书并交读后感

2、图书逾期10天以上的读者

在总服务台填写“免除滞纳金申请表”→选择服务部门→签字确认→去相关岗位工作→岗位负责人签名→恢复借阅权限;

请读者自觉遵守我馆《借阅管理规则》,在规定借阅期限内归还图书;凡逾期归还图书的读者,请自觉遵守此规则,与图书馆共同营造一个和谐、良好的借阅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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