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关于备考自习中心开放通知

发布者:图书馆发布时间:2021-09-03浏览次数:4000


为了促进学风建设和营造良好的考研氛围,进一步做好考研读者备考服务,经研究,四楼阅览室及公共区域、五楼阅览室(备考自习中心)自202196日起面向考研读者开放。开放时间:周一至周日,8:00—22:00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建立了备考自习中心座位预约系统,每张桌子对角坐,待912日疫情缓解,条件允许,座位再全部放开,请考研读者按需预约,遵守使用规则。

重要提示:

请先阅读备考自习中心管理办法,按以下办法执行,预约座位!

图书馆备考自习中心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图书馆备考自习中心(简称本中心)座位的管理,给读者提供良好的阅览学习环境,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适用地点:四楼阅览室、公共区域、五楼图书阅览室
预约座位方法:读者通过登录图书馆微信(微信号:hbuelib),进入微信菜单栏“服务指南”—“便捷服务”—“选座系统”,采取“我要预约”或“扫码就座”入座。

适用范围1.适用对象:应届毕业生

2. 使用期限:每年9-次年1

3.预约座位管理规定
1
、本中心读者可以预约固定座位,固定座位每次可以预约一个月。要求每天扫码签到,否则将释放其固定座位;当读者预约本中心座位后又预约其它楼层座位时,系统将自动释放其固定座位。
2
、读者按照《预约座位管理规定》提前预约或现场扫码预约其固定座位。如违规当即释放其固定座位,累计三次的读者将被系统计入黑名单,取消读者7日预约座位资格,其固定座位视为自动解除。
3
、本中心严禁占座,不提供存放物品区域,请读者离馆时及时带走个人物品。工作人员将在每晚闭馆时清理读者留馆物品,如有个人物品丢失,责任自负。
4
、请读者自觉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制度。对因座位使用问题引发纠纷、妨碍他人学习的读者,图书馆将按相关制度严肃处理,并取消其预约固定座位;情节严重者报所在院系或学校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遇有规则不明或其他未尽事宜,由读者服务部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本办法自202196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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