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关于2016年毕业生离校前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图书馆发布时间:2016-05-25浏览次数:3541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6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要求,图书馆优化相关离校手续办理工作,改变办理方式,简化工作流程,节约毕业生宝贵的时间,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525日——612日,接受毕业生还书和处理图书丢失的赔款事宜,在图书馆一楼总服务台办理。请各院系通知毕业生按时办理。

毕业生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个人帐户的相关信息:

1、在图书馆网站“读者查询—借还查询”;

2、微信(公众号:湖北经济学院图书馆)“我的馆藏—借阅/续借”;

3、移动图书馆APP“借阅信息”(点击左上角小人头);

4、掌上经院APP“我的借阅”。

二、530日,图书馆关闭所有毕业生的借书权限。

三、613日,图书馆整理仍未办理还书和处理赔款事宜的毕业生信息,以纸质文件反馈各院系,请各院系敦促学生尽快办理,未办理学生的相关证书暂缓发放。

四、毕业生如无法按期办理,613日以后到图书馆办理还书和处理赔款事宜的,图书馆为办理完毕的毕业生填写《图书馆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结通知单》并盖章,毕业生携带此单到院系核销未办理名单。

五、为确保学校公共资源的安全,纸质图书不对外流失,请各院系严格根据毕业生归还图书信息发放毕业相关证书,未办结手续的毕业生暂缓发放,图书馆将在71日在信息平台公布未办结图书归还手续的毕业生信息。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