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图书馆接受捐赠文献管理办法

  

湖北经济学院图书馆欢迎本校师生、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向图书馆捐赠文献资源。图书馆将向捐赠者出具谢函,但由于馆藏范围和馆藏空间的限制,图书馆会对捐赠文献进行取舍,敬请捐赠者知晓以下办法。

一、接受符合以下条件捐赠文献并纳入馆藏

1.为正式出版物,但也酌情接受一些有较高学术价值以及较高收藏价值的非正式出版物。

2.内容符合本校教学科研范围。

3.所赠文献适合高校师生阅读,内容健康向上。

4.为本馆缺藏,或本馆需增加复本之图书,复本以13册为宜。

5.经院师生和校友本人的著作将入藏“藏龙岛文库”1册,其余复本将存放阅览室,供读者使用。

二、不接受以下文献捐赠

1.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之规定的图书。

2.非正式出版物(具有学术价值的手稿等除外)。

3.教材课本及破损图书。

4.内有划线、注记、眉批的图书。(若为海內外孤本或为名人批注,则不在此限)

5.內容陈旧的图书。

6.不成套的图书。

7.基本上不具备学术参考价值的图书。

8.其它不符合本馆馆藏发展政策的图书。

三、对捐赠文献的处理

1.捐赠文献送达图书馆后,图书馆即拥有对该文献的所有权和处理权。

2.图书馆有权不知会捐赠者对不予收藏的图书进行处理或对已入藏的捐赠图书进行剔除。

3.对于入藏的捐赠图书,图书馆及时进行分类编目,对珍贵图书将设立赠书专架(柜),对大量及珍贵文献可设立专室珍藏,并以捐赠人的名字命名。

4.对于不符合收藏标准的捐赠文献资料,图书馆将以适当的方式转赠其他单位。

5.盗版及残旧图书直接淘汰。

四、联系方式

1.捐赠者可将图书直接送到湖北经济学院图书馆资源建设部。联系电话:81977056

2.邮寄可按以下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湖北经济学院图书馆资源建设部 邮政编码430205 。

3.本地捐赠者如捐赠图书较多,可与图书馆联系,由图书馆派员提取。联系电话:81977056


 201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