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借阅管理规则

发布者:lxh发布时间:2013-03-17浏览次数:1753

图书借阅管理规则

1、本馆采用校园一卡通进行图书借阅管理,本校读者凭本人校园卡在图书馆借阅图书。其他读者凭本人身份证和单位证明办理借阅手续(需交押金与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读者进入图书借阅室应遵守学校和图书馆的有关规定,在开放时间内有序借阅。若未办任何手续,私自将图书携出室外,视情节轻重按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3、读者可借图书册数及期限如下:

读者类型

借书册数

借期(天)

续借次数

续借天数

教师

30

180

1

30

研究生

20

60

1

30

学生

12

30

1

30

其他

2

60

1

30

4、读者在办理借书手续时,请主动检查所借图书是否有被涂写、污损、缺页、剪裁或内芯与封面不一致的现象。如有上述情况,应当面向工作人员提出,并在相应页码加盖查核章。如事先不提出,还书时被检查有以上情况,本馆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5、读者借阅图书时,须按期归还,如图书出现逾期,10天以内的读者,需在总服务台借阅和超期图书册数同等数量的推荐图书,并在还书时递交推荐图书读后感,方可恢复借阅权限。图书逾期10天以上的读者,需在馆内做义工免除超期滞纳金,按逾期10天做义工2小时,逾期20天以上做义工3小时,依次类推;

6、所借图书不论到期与否,如有特殊需要,本馆有权随时收回。

7、读者要爱护所借图书,不得在图书上圈点、删改、批注、污损、折叠或丢失,违者按《图书馆文献保护规章制度》办理。

8、读者须服从管理,出门时如遇门禁报警器响,查清情况后方可离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