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逾期管理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9-21浏览次数:2028

 

 

● 为了提高书刊使用率,本馆实行图书逾期处理制度。读者借阅书刊时,必须注意所借书刊的归还日期,如到时不归还书刊,应自觉接受处理。

   

● 每册每天超时罚款0.1元。罚款不交者,停止借阅。

   

● 如有特殊原因,图书借阅需超期归还,在图书未到期前,教工由所在系部处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学生由所在系部分管学生的领导签署意见,经图书馆馆长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对已办手续的读者,书刊按同意时间归还,再超时部分仍按规定处理。

   

● 因图书馆微机故障、法定节假日不计读者超时(学生读者寒、暑假不在此列)。

   

● 读者在寒暑假期间应还图书,可于开学后7天内还清,超过7天按逾期处理。

   

● 读者在外地出差、实习,未能按期归还所借图书,教工由所在系部处室负责人签署证明意见,学生由所在系部分管学生的领导签署证明意见,经图书馆馆长同意后,办理还书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