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提供全开架的藏、借、阅一体化服务,凡持有我校校园卡的读者,在刷卡进入图书馆后即可进入各阅览室阅览、外借图书。

借阅数量与期限

读者类型

借书册数

借阅期限

续借次数

续借天数

学生

12册

30

1

30

研究生

20

60

1

30

教师

30册

180

1

30

借书须知  

读者一律凭本人校园卡借阅书刊,不得转让或代借,如有发现,将按相关规定处罚;办理借书手续前需对选定的图书进行检查,若发现有破损、缺页、涂画等现象,应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盖章后再办理借书手续,否则读者应对所借图书的损毁状况负责。借、还图书时应注意通过双面屏确认借还记录是否正确。

借书

读者想要外借图书,在选好所需图书后,凭本人校园卡在各阅览室服务窗口办理外借手续。借书前,可以通过馆内的检索机馆藏图书检索入口或图书馆主页上的书目检索查找书目信息。图书的题名、著者或出版社等可作为检索入口,查询所需图书的收藏地址、馆藏状态,按索取号入库找书。

还书  

图书馆一楼大厅总服务台实行图书通还服务,其他学科分馆图书在各分馆归还。图书阅毕后须在规定期限内将书交于还书处工作人员办理还书手续。图书馆一楼还书处还设有诚信还书柜,同学们在图书馆工作人员下班后可将待还图书投置于诚信还书柜中。

续借

如读者在所借图书到期后仍需继续使用,请在借阅期内,办理续借手续。通过馆内检索机终端读者借还查询,或登录图书馆首页点击读者查询,输入读者证号和密码,即可查询自己的借阅图书情况和还书期限。在需续借的书籍后点击续借,即可完成续借手续。

相关规定  

超期  读者在规定借阅期限内须归还图书,逾期不还者,从逾期当日起计算逾期费,每本图书每天0.10元,累计到还书日止。

图书遗失  如将图书遗失,应在借期内向图书馆报告,经同意可购置与原书相同版本的图书进行赔偿,并按每册3元交纳图书加工费。否则,按《图书馆文献保护规章制度》规定进行赔款处理。

如读者有过期图书、欠款记录或其它被处罚记录,则不能办理借书、续借等手续。